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详细内容: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已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受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业主”)的委托,就“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中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受业主委托代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项目,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以下简称“广佛线”)西起佛山市魁奇路,向北再折向东穿越禅城区,经南海区,过五丫口大桥后进入广州市境内,穿越荔湾区,止于海珠区的沥滘村。线路全长32.16km,全部为地下线路,全线共设置21座车站,其中佛山市境内线路长14.797km,设11座车站,为魁奇路~南海汽车站;广州市境内线路长17. 363km,设10座车站,为龙溪~沥滘站。设置车辆段一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夏南村附近;设置主变电站两座,其中新建一座,位于海五路附近,与广州二、八号线合用一座,位于沙园站附近;设置沙园集中冷站一座,与二、八号线合用(纳入二、八号线招标);在车辆段内设置控制指挥中心一座。 地铁通风空调系统由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车站大系统)、车站设备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车站小系统)、及空调水系统组成。 车站大系统正常运营时为乘客提供过渡性舒适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车站小系统正常运行时为运营管理人员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为设备正常工作提供必需的运行环境,火灾时迅速组织排除烟气。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佛山市。 3.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4.招标名称: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通风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设备采购 5.招标范围: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车站通风空调系统所需的冷水机组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 6.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商; (3) 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6) 申请人须提交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或资信评级机构近几年(2007年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评价; (8) 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2005-200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的意见;(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三年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月 日)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记录的承诺书; (11) 申请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 月 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2) 申请人近五年(2004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一个或以上通风空调系统冷水机组设备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有意承担该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 2009 年 3 月 11 日~_ 2009 年__3_月__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联系人:邓晓 13436979846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_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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