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旗、海浪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招标招标公告 2009-03-02 所属地区:黑龙江 详细内容: 受招标人委托,对黑龙江红旗、海浪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预计2010年10月31日前风机全部具备投产并网发电条件。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招标内容包括:总装机规模分别为49.5兆瓦的风力发电场所需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总容量 招标文件费用(元/标段) 01 C04002009SZ01SD01001 Ⅰ标段 红旗风场 单机容量 不低于1MW 49.5MW 10000.00 02 C04002009SZ01SD01002 Ⅱ标段 海浪风场 单机容量 不低于1MW 49.5MW 10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 01 Ⅰ标段红旗风场 1. 投标人推荐的机型应通过权威机构的设计认证及工厂认证(或正在进行工厂验证工作); 2. 投标人推荐的机型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3.投标人所参与投标的风机相同或相似的试验机型有一年的运行业绩,且批量机型在国内应有商业运行业绩。 02 Ⅱ标段海浪风场 (三)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09年02月27日-2009年03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09年03月18日(北京时间) 截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联系人:马莉 李想 电话:15801469211 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010-88205605 邮箱:malizb@yahoo.com.cn 或 lixiang18200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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