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8泊位码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009-03-02 09: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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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8泊位码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2009-02-25
所属地区:福建
详细内容: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8泊位码头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09
年2月24日招标网公告。现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重油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5~#8泊位码头工程进行的设计、采购、施工(EPC)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具体内容:
A.设计:码头总平面布置、航道疏浚、装卸工艺及设备安装、水工结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助航
设施以及附属设施、配套500吨重件接卸桅杆吊基础与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
B.采购:承包商负责本工程业主供货范围外的所有物资的采购工作和甲供设备材料的接卸、仓储管理工作。
C.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包商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包括甲供设备的安装)、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各项工作直到完成
整个工程验收,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2月20日起至2009年3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休息日除外)售标书 。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贰万元(待退还图纸后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对于独立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2)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同
时加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另外:购标人须在购标记录上明确写明联合体各方信息,并提供主联系人(需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特别注意:若购标后联合体成员发生变化,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在开标前10天内将变化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待得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开标前10天后的联合体成员变化。
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3月27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7.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
8.资质要求为:
独立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原建设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甲级设计或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安全生产
许可证。
联合体:
(1)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方为设计单位;
(2)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以上
资质”;
(3)施工单位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时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人信誉良好,对于独立投标人:2004年<含>~至今内有以下沿海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
(1)一项高桩码头(万吨级及以上);
(2)一项石油化工码头;
并且“近5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无两次(不含两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是
参照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即: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
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投标人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协议书
的原件+交/完工证明材料,两样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将被认作无效。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分别满足上述针对独立投标人的施工、设计的业绩要求。其中投标人各方“近5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无两次(不含
两次)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是参照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即: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
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投标人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协议书的原件+交/完工证明材料,两样缺一不可。否则,
该业绩将被认作无效。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视同投标人业绩。(关于全资子公司的认定需要出具工商部门的档案查询证明)。
注:以上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协议书的原件+交/完工证明材料,两样缺一不可。证明文件不提供原件和/或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无效。
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对于联合体要求:设计单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施工单位注册资本金
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计划用于本项目的自有主要施工设备要求:(1)打桩船:桩架高度60米及以上,排水量在2000吨及以上;(2)水上混凝土搅拌船:
连续浇注能力160m3/h及以上。(证明文件为相应的船检等能够证明属于投标单位固定资产的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不提供原件和/或不符合
要求的,无效)。
8)项目安全管理关键人员的安全资质要求:
经理:具有地市级或以上的安全资格证书;
QHSE经理:具有地市级或以上的安全资格证书;从事工程安全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9)一个公司可单独参加投标,也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但不允许任何公司在以独立的名义投标的同时又作为联合体成员参加,也不允
许任何公司参加一个以上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均将被拒绝。
10)对于同一工程局及其子公司,若均有意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其中的一家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出现两家或以上同时投标情况,招标
人只接受第一个参与报名的投标人)。
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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