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苗家二十九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02-23 16: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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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苗家二十九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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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3 15:37:04   
招标编号:YS-TJ-0907-ESJHSK
开标时间:2009-03-18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苗家二十九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管〔2008〕2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苗家二十九号水库位于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境内付家十六号沟上,该沟为浑河中游左侧支流古力半几河的支流,属于黄河流域。
建设规模:水库总库容146.59×104m3,工程规模为小(1)型。
计划工期: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大坝加高培厚,整修上游护坡,增设下游护坡和下游排水体,新建溢洪道,改建输水洞进出口段,重建启闭机塔并加长洞身段;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备及管理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须提供原件)等证件的复印件。
该招标工程实行施工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及压证制度。区外施工企业须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准入手续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3月18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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