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处理(强夯)施工及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招标 

2009-02-10 10:5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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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处理(强夯)施工及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09-02-06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内容: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西郊热电一期(2×300MW级)机组工程
A包: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
B包:桩基处理(强夯)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
1、A包: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2 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铁路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3 过去5年内成功地完成过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铁路工程设计、勘察工作;
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9 拟投入本工程实施的设计、勘察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设总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建设的设计、勘察工作经验。
2、B包:桩基处理(强夯)施工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近3年来至少完成具备3项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同类地基处理施工业绩。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9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2个以上相同桩型的地基处理施工经验。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9年2月6日起至2009年2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报名,同时携带能证明投标人资格真实性的有效证件、证明的复印件。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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