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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 2008-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 2008-12-31 14:20:05 开标时间:2009-01-1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省阳新(赣鄂界)至通城(鄂湘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32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阳新(赣鄂界)至通城(鄂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公交路发[2008]420号)批准,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受委托,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的第12条横线,起于浙江杭州,经江西、湖北、湖南、贵州,止于云南瑞丽,路线将中国发达的东部地区、经济蓬勃发展的中部地区以及正在进行大开发的西部地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本项目也是湖北省“651”骨架公路网中“横五线”的组成部分,本项目同时是湖北省规划的旅游快速通道之一,是“武汉城市经济圈”的大外环之“南环”。本项目在湖北省境内经过黄石市及咸宁市两个行政区划。 本项目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荷载标准为公路-级,桥梁宽度为2×12.75 m,隧道建筑限界为10.75×5.0 m,主线全长约199.656km。 中心试验室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09年1月,服务期预计为4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共6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同时近五年内承担过新建高速公路的试验检测工作的机构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均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已接受本项目中标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如果为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投标,则须携带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上级直接主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该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允许该试验检测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7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报名时必须同时携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初步协议书原件(内容至少为各方同意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并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单位,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如果为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投标,则须携带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上级直接主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该上级法人单位出具的允许该试验检测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以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 标前会时间:2008年1月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9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1月19日9:00~10:00时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递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金。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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