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厦室内装饰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2008-12-29 11: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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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厦室内装饰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三峡大厦室内装饰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08-12-24
开标时间:2009-01-13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三峡大厦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三峡总公司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资金采用自筹资金。招标人将对三峡大厦室内装饰设计的2个标段,分别选定室内装饰设计单位。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三峡大厦位于成都市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府大道与繁雄大道交叉口的东北侧,占地面积22989平方米,由南楼、北楼及裙楼部分等组成,主要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剪结构。总建筑面积154698平方米(其中地下41779平方米,地上112919平方米),建筑高度约82m,建筑层数为南楼地上18层、北楼地上19层,地下2层。
三峡大厦作为中国三峡总公司西南地区的区域总部,主要功能包括综合办公、梯级电站调度、信息及档案管理、会展以及接待等功能。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三峡大厦室内装饰设计包括三峡大厦项目的自用办公楼、出租办公楼的公共区、五星级酒店和公寓四个部分的室内装饰设计。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第1标段: 北楼五星级酒店和公寓室内装饰设计
第2标段: 南楼自用办公及出租办公公共区室内装饰设计
2.2 设计工作范围
第1标:段室内设计面积参考指标:北楼五星级酒店部分建筑面积约为40000m2 (酒店的厨房、洗衣房等专项设计不包括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北楼公寓部分建筑面积约为13000㎡。
第2标:段室内设计面积参考指标:南楼办公楼部分建筑面积约为35000㎡,其中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自用办公楼和出租办公楼公共区,建筑面积约为25000㎡。(南楼一层的展览馆约1000㎡、档案馆约8000㎡、梯调中心大厅约1000㎡、弱电机房不包括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
备注:以上各标段设计面积指标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标示面积指标为准。
2.3 设计工作主要内容
1、设计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区域的功能规划布置以及各区域的隔墙、天棚、地面、墙面、门窗等设计;所有装饰用材料、配件的配置与选型;室内景观及屋顶花园设计;
2、室内配套设施设计,包括家具设备和软装饰、饰品、灯具、洁具、标识等内容的布置设计和选型;
3、室内灯光设计及会议室、报告厅等场所的会议声学设计;
4、涉及室内装饰工程有关的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厨房设备、游泳池设备、电梯、灯光音响控制等方面的施工图设计或设计配合;
5、设计后期服务,包括室内装饰图纸审查、项目报建、施工招标配合以及现场技术服务、艺术指导等。
2.4计划设计周期
第1标段:设计方案确定后4个月;
第2标段:设计方案确定后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设计联合体;
(2)资质要求:境外设计单位要求具有五星级酒店设计经验;国内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03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五星级酒店的全过程室内装饰设计的业绩;
(4)拟派总设计师或首席设计师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设计师资格,并具有主持过五星级酒店室内装饰设计的业绩和经验;
第2标段:
(1)独立法人实体或由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设计联合体;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05年以来至少具有2个室内设计建筑面积20000㎡以上的办公楼或写字楼项目全过程室内装饰设计的业绩;
(4)拟派总设计师或首席设计师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主持过室内装饰设计建筑面积20000㎡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但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申请人的成员单位同时参加资格申请。
3.3 境外设计单位如获得本项目的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必须委托具有建筑装饰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的单位出图。
4.资格预审方法:对上述第1、第2标段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招标人将择优分别选择7家申请人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申请人可自2008年12月25日~ 2009年1月5日(北京时间),按以下任一方式,先将申请人名称、联系方式传真至第7条联系地址处进行报名,然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 现场获取:在本须知第7条联系地址处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 网站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 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送达或寄至截止时间,下同):2009年1月13日18时整,递交地点:见第7条联系方式。
6.2 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或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同时参加2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分别编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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