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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综合馆工程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 2008-12-26 14:37:02 招标编号:GXTC-081508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详细内容: 受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详见附表)。 2.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 月26日至2009年1 月4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自有矿山需提供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样品3块,制作要求按第6条规定。 4. 资格标准及要求: 5.1投标石材样品颜色符合本项目效果图颜色要求 5.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加工厂; 5.3 投标人2006-2007年度企业应无亏损; 5.4投标人应自有投标花岗岩的生产矿山或已与具备投标花岗岩生产能力的生产矿山法人签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 5.5 投标人在长春市(或项目现场)具备石材荒板加工成成品石材(至少考虑供货总量的20%的石材为现场加工)的能力;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5.5.1、投标人在长春市当地已设有石材加工厂并具备相应加工能力; 5.5.2、投标人与长春市当地石材加工厂已签署有针对本项目石材加工合作协议; 5.5.3、投标人拟在项目现场自行建设加工厂房并投入加工机械、设备;厂房面积及加工机械、设备满足本工程加工需要; 5.6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投标花岗岩在2005-2007年度内单项合同供货数量大于1万平米的供货业绩≥3项;累计供货数量≥20万平米 5.7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本工程工期要求的供货能力:月正常供应能力>1.5万平米/月,月最大供应能力>2万平米/月; 5.8 本工程不接受花岗岩销售商、代理商投标(自有加工厂的除外)。 5.9每一个投标人对本次采购只能投标一次。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另一投标人对此标段的投标。 6.投标样品 6.1制作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投标样品3块,投标样品制作要求:规格统一按500mm×500mm×30mm执行,正面荔枝面,背面砂锯脱毛亚光处理,采用进口防护液六面防护,浸透深度3mm以上。每块样品背面应采用不可擦洗的方式注明花岗岩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签章等,并注明:“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严格按此样品颜色、质地组织供货,否则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背面图示如下: (见附件) 6.2投标样品的后期用途 未中标的投标样品将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不再返还各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样品将作以下用途:一块由建设单位予以封存,作为后期中标饰面花岗岩供货商履约情况检查的依据。一块由监理单位予以封存、保管,作为后期进场验收的依据。一块返中标单位予以封存并作为供货商自检验收及供货的依据。 6.3欢迎满足要求的供货商速来工地现场对照展板及项目外立面效果图,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投标,并及时办理报名手续。 5. 答疑方式:如有需澄清问题,请在开标前17日前将问题传真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 1 月 2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至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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