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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太中银ZQ-V标段物资(铁件)采购招标公告 -------------------------------------------------------------------------------- 2008-12-24 16:24:3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JZK2008-24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年第8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 5.《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2003]第11号令)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7.太中银铁路设计技术文件 8.《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太中银铁筹技装[2006]101号) 9. 关于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申请的批复 三、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太中银ZQ-Ⅴ标段DK405+800~DK692+650,线路全长287.921km。 新建铁路太中银ZQ-Ⅴ标段工程范围:靖边(含)~中宁东(不含)(DK405+800~DK692+650)新铺正线轨道391.788km,站线铺轨32.004km,铺设道岔134组,上砟1216493m3,铺砟整道391.788km,总投资8.9亿元。该工程计划2008年7月开工, 2009年12月31日竣工。 四、本次招标范围: 新建铁路太中银ZQ-Ⅴ标段工程范围内的铁件采购。 五、本次招标物资的标包划分(请下载) 六、招标方式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的实际,本次物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的择优原则。 七、工期要求 太中银铁路轨道工程自2008年7月开工至2009年12月31日竣工。本次物资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八、工程质量要求 铁件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规定标准及太中银铁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 九、资质要求 按照建设部及铁道部建设司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情况,对各投标人资质做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 生产厂家必须有铁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书或特许证和铁道部质检中心近期产品检验报告。 3. 生产的同种产品必须在铁路提速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铁路工程中使用过三年以上。 4. 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 生产厂家必须在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主管部门发布的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包进行投标。 十、报名时间 1.时 间:2008年12月24日-28日 9:00~17:00时 2.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 间: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月2日9: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3. 投标人每报名一个标包,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元),费用均现金或电汇。电汇地址:(同十三条第三款) 十二、资质审查: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交易员证及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交招标人核备。 十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标包,其有效期为自投标有效期截止时起30天。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电汇到帐。 十四 、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2009年1月15日17:00时前,通知招标人,逾期不再作任何解答。 2.招标人于2009年1月17日17:00时前,答疑结果将以传真方式告知投标人。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2009年2月4日8:00-9:30时。 3.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交易员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十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09年2月4日9:30时。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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