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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服务区停车区房屋建设施工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 -------------------------------------------------------------------------------- 2008-12-24 15:10:56 招标编号:BJDJ-GLSG200803-III 开标时间:2009-01-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内容: 河北省 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项目已经由 河北省发改委 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冀发改交通[2005]869号,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在本项目的第二次招标的评标过程中因FJ-2、FJ-3合同段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均不足2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现决定重新对本项目服务区停车区房屋建设施工FJ-2、FJ-3合同段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服务区停车区房屋建设施工招标为2个合同段,划分方法见下表: 合同段 合同内容 备注 FJ-2 正定服务区 FJ-3 灵寿停车区、行唐服务区 项目总占地258亩,其中正定服务区为80亩;石家庄服务区80亩;行唐服务区80亩;灵寿停车区18亩;服务区与停车区以张石高速公路为轴对称而建,以地下通道相连。 服务区及停车区建筑总面积约(22222.23)平方米,本项目的各个服务区及停车区均为对称分布。其中:正定服务区建筑面积为6919平方米;石家庄服务区建筑面积为6802平方米;行唐服务区建筑面积为6499.61平方米;灵寿停车区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建筑项目为:综合楼、锅炉房、泵房、变配电室、污水处理、加油站、车库、汽修场、卫生间、餐厅、广场等的建设、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资质要求: (1)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丰富的房建工程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信誉和财务能力良好、配备的人员和设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工作的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6)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请各企业在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前认真研读上述《规定》。 (7)因本本项目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在投标和施工时需提供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人员和相关施工机具设备。 2、项目技术等级和技术指标详见工程项目简介。 3、对本项目招标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单位正式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证明投标人投资参股情况的股本证明或国有产权登记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12月24日9:30—11:00;14:30—17:00至2008年12月29日9:3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现金20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每个投标人最多购买一份招标文件参加一个合同段的投标,投标人的合同段分配由抽签方式确定。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为所申请的每个合同段提交人民币陆拾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 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 7、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上午9:0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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