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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砻江锦屏二级水电站550kV气体绝缘管道母线(GIL)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2008-12-22 08:33:50 开标时间:2009-02-24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 合同名称:四川省雅砻江锦屏二级水电站550kV气体绝缘管道母线(GIL)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JPIIG-200814 现对锦屏二级水电站550kV气体绝缘管道母线(GIL)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及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工程概况 锦屏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盐源、冕宁三县交界处的雅砻江干流锦屏大河湾上,是雅砻江干流上的重要梯级电站。电站距成都公路里程约667km,距西昌公路里程约100km,距成(都)昆(明)铁路漫水湾物资转运站约64.0km。 电站装设8台单机功率6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800MW,年利用小时数5048h。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为2012年12月。 电站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二、招标设备 本标的具体招标范围为:4回路总长约4183m 550kV气体绝缘管道母线(GIL)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三、工程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联合乡。 五、资金来源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六、▲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经贸委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的GIS或GIL设备生产制造商(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或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GIS设备制造商的销售代理公司。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是国外GIS或GIL设备制造商的销售代理公司,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外GIS或GIL设备制造商同意其代理销售550kV GIS或GIL设备的正式授权和其代理销售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其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制造业绩证明复印件。 一个GIS或GIL设备生产制造商对本招标设备只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公司参加投标(以授权投标人投本标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为准)。 2. 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1) 设计和制造过500kVGIS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年以上,或设计和制造过4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单相长度不小于100m的GIL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三年以上。 (2) 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若其外国投资方或外国合作者具备第1)条规定的条件,并承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或技术合作(以提供的书面资料证明为据),且投资共同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均已具有制造、销售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则该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视为符合该条要求。 (3) 国外GIS或GIL设备制造商的销售代理机构(公司)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况下视为符合该条要求:  已经就本次招标设备与国外GIS设备制造商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以提供的书面资料证明为据);且  其所代理的国外GIS或GIL设备制造商已具备本条第1)条规定的条件;且  该代理公司具备代理类似产品进口的业绩(以提供的书面资料证明为据),并具备办理进口许可证的资格。 3.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及已售设备的运行情况资料和过去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的资料,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投标人签字盖章确认的2005、2006、2007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GIS或GIL制造商对代理投标人负有连带责任。 5. 投标人或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参与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发包人技术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过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同类型设备的设计、开发、试验、现场安装指导、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负责人员。投标文件应附前述人员的有效资质及相应经验的证明文件。 6.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国外制造商的加工能力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国外制造商应: (1) 具有550kV GIS或GIL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 (2) 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双方统一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 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 (4) 具备采用X射线、超声波等方法进行无损探伤的检验设备; (5) 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 (6) 对设计、制造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7) 具有按技术规范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7.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 投标人或其代理的国外制造商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投标文件应附2009~2013年投标人正在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8. 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必须通过ISO9000族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及其分包人、外购(外协)人对设计、制造能根据ISO9000族的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七、招标安排 1. 本标招标文件一套共两卷,定于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含图纸、电子文档)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若有意参加投标,请准时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 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本次招标定于2009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6.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八、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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