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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邦水电站压力钢管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08-12-15 09:41:15 招标编号:NB/JJ-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现就那邦水电站压力钢管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进行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制造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1.1 合同简介 1.合同名称:那邦水电站压力钢管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 2.合同编号:NB/JJ-1 3.所属行业:水利水电工程 4.标讯类别:国内公开招标 5.所属地区:云南省 6.工程概况 那邦水电站以发电为主,无防洪、灌溉等要求。电站装机3×60MW,为引水式电站,枢纽布置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工程和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首部枢纽由混凝土重力坝、左岸电站进水口等建筑物组成,坝顶总长为176.28m,坝顶高程972.000m,最大坝高49.00m。引水隧洞全长为9748.562m。厂区枢纽包括调压井、压力钢管、主副厂房、开关站。工程规模为三等中型工程。 引水系统由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钢管道组成,设计引用流量34.2m3/s。 压力钢管道设置于调压井后,为地下埋管。压力钢管道主管总长2328.586m,由呈4段斜井和5段水平段的阶梯状布置方式。压力钢管道隧洞开挖直径4.3m,钢管内径2.8m,钢管采用“一管三机”布置型式。由主管、岔管及支管组成;主、支岔管均初拟采用“一分二”的月牙岔型式;支管总长度约35.543m。压力钢管的设计水压力796.39m。 本标进场时间2009年2月20日,开始批量提供压力钢管时间2009年10月1日,本标2011年3月31日完工;压力钢管安装工程计划于2009年11月开工,2011年5月31日完工。 2011年10月1日第一台机组发电。 4.项目名称:那邦水电站压力钢管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 5.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1.3 合同工作内容 那邦水电站压力钢管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文件): 1.压力管道(管0+000.000m~管2+054.623m)压力钢管制造工程并按照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运输至指定的场地堆放; 2. 本合同场地的清理、平整,钢管加工厂等临建设施的建设; 3. 本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遵守国家有关保护区内的相关规定。 4. 发包人、监理人有权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各标段合同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拒绝。 1.4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的企业,或具有第一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的业绩:具有类似工程制造经验,近三年内制造过直径大于2.5m,承压能力高于2MPa压力管道制造经验; (6) 财务状况: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7)制造设备:用于本合同的制造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质量上和容量上充分满足本工程要求。 (8) 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 1.5 招标安排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5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方式:来人或传真报名。 4.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5.售标书时间:2008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候。 7.标书费用: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格式见附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提供业绩证明;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主要加工设备; (6)质量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9.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10.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26日上午8:30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11.标前会:现场查勘结束后于2008年12月26日下午15:00时召开标前会。 12.投标截止:投标人应在 2009年1月15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 标: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09年1月15日10时在地点另行通知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出席。如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而又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宣布其自动放弃投标。 1.6 其他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参加标前会、澄清会及合同谈判等投标全过程。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电话:010-63850981 手机:15811192124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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