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第三条焚烧生产线工程耐火材料项目招标 -------------------------------------------------------------------------------- 2008-12-12 19:56:25 招标编号:0613-086025021470 开标时间:2009-01-05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0613-086025021470 1.受招标方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第三条焚烧生产线项目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耐火材料 2.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或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提供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关于耐火材料制造、炉墙设计及砌筑、烘炉调试服务相关资质或营业范围证明; (4)在近5年内执行过两个或以上医废、危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耐火材料成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文件)。 (5)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6)在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诉讼并败诉的经历。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2月12日起至2008年12月19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国内邮购另加邮资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 5.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汇票或银行转账。 7.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1月5日10: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0分钟前到达投标地点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8. 定于2009年1月5日10:30 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方提出。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开标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10.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程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 1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活动有任何疑虑、担忧、疑问、建议、期待、批评或质疑,欢迎您来电来函与我们探讨,我们真诚地欢迎一切垂询,专注地倾听您的声音,并将给予认真地答复。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电话:010-63850981 手机:15811192124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