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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铁路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济南局管段)甲控物资(四电)采购招标公告 -------------------------------------------------------------------------------- 2008-12-12 09:05:4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详细内容: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计委等7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笫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005年第27号令)。 4.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清单》(铁建设[2007]199号)。 6.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铁道部《关于京九电气化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工[2008]125号)。 8. 改建铁路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9.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关于新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579号)。 10.《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中心菏兖日铁路电气化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11.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12.《关于同意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甲控物资招标采购计划的函》。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四、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和其他投资人投入的资本金、各种债务资金。 五、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本次招标为改建铁路新菏兖日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的招标,招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招标物资分包清单。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5日17时,有意向的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报名。 2. 投标人以下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08年12月11至12月20日上午9:00至11:30,15:00至17:00。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明原件(主要为营业执照副本和生产许可证、特许证原件)、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交易许可证》。每个投标人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物资分包清单。若需电子版招标文件,须加付2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均要求现金缴纳。 3.标前会: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4.答疑:2008年12月22日17:00前,投标人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08年12月23日18:00前予以答复。 5.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凭交易证于2008年12月29日8:0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过时不候。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29日10:00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具有委托书)应出示身份证明并签字,以示出席开标会。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物资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特许证(实行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和CRCC认证)的法人组织。 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通信产品除外)。 7.一包一投。 ①一个制造工厂对同一包件货物,只能由一个制造厂以法人身份投标。 ②投标人在任何一个包件中不允许出现一个以上的投标。 8. 有近3年以上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新产品除外); 9.铁道部和铁路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须按规定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手机:15811192124 电话: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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