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煤集团红阳能源坑口煤矸石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 

2008-12-05 10:0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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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煤集团红阳能源坑口煤矸石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12-04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内容:沈煤集团红阳能源坑口煤矸石热电厂(2×330MW)新建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石灰石系统设备 1套  2*1125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石灰石风机 4台 流量:4000Nm3/h  风压:80kPa
3、油区设备 1套 供油泵、卸油泵、集装油水分离器等
4、汽轮机润滑油净化装置 2台   9000l/h
5、气力除灰系统设备 1套    140t/h
6、灰库卸灰设备         2套 双轴搅拌机150t/h、干式卸料机100t/h等。
7、软化水处理设备 1套 55吨/小时
8、循环水加药设备        1台套   
9、220KV网络微机监控系统 1台套   
10、直流系统设备  1台套   
实施地点:辽宁省灯塔市西马峰镇大纸房村红阳能源热电厂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
(4)企业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
(5)投标人所投设备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属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②属于《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③属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设备,请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④如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⑤除上述四种情况以外的其余设备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清晰反映其所检验设备的型号及检验内容、检验结果;
(6)2005年—2007年同类产品成功运行业绩不少于10个(必须满足招标设备一览表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件且进行汇总、含有效的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类似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
(7)2005年-200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通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
注: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提供下列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的条件。各申请人详细填写报名表后,等候通知。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二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可邮寄或E-mail,不接收传真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报名时间: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10日每天8:30—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zghd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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