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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核电厂CWS取水管道和SWS厂用水管廊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008-11-27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山东海阳核电厂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能源[2007]9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的20%由股东出资,其余由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海阳核电厂CWS取水管道和SWS厂用水管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属山东省烟台市辖海阳市留格庄镇管辖。厂址位于留格庄镇董家庄,地处三面环海的岬角东端,东北有乳山湾,西南有凤城港,东临广阔的黄海。厂址距海阳市境内留格庄镇10.2km;距凤城镇(凤城港)13.5km;距海阳市区直线距离为22km;厂址距烟台市直线距离93km;距青岛市直线距离107km。 工程规模:山东海阳核电厂规划建设容量6×1000MWe 核电机组,厂区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2×1000MW核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CWS取水管道具体范围为循环水泵房外第一个管道伸缩缝至汽轮机厂房A轴外第一个管道伸缩缝,SWS厂用水管廊具体范围为循环水泵房外第一个管道伸缩缝至主厂区综合管沟接口。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国家大型重点工程给水、循环水砼压力管道或核电给水、循环水砼压力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提供第三方资信证明); 4)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5)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提供行政管理机构证明)。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来人购买方式:请申请人于2008年11月27日至2008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电汇购买方式:在上述发售时间内,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传真至我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5)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 接收到传真后,我方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05日16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峰 手 机:13146863065 电 话: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 zghd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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