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高压变频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08-11-27 19: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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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高压变频装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对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高压变频装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高压变频装置EPC总承包
3、招标范围:高压变频装置采购,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施工、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4、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其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其唯一指定的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应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上一年末的总资产应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大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近标的物设备2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
(3)如果投标人不满足第(2)项中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选择合资或项目合作或引进技术或组成投标联合体或持有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近标的物设备2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对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投标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应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的合同文件上签字,承担连带责任(如有)。
(4)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5)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7)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存在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兴趣的申请人可于2008年11月27日-2008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的认证证书、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绩证明、联合体协议(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以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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