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25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08-11-27 19: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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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25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就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25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25MW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范围:2套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25MW)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随机消耗材料、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1) 汽轮机机组:型式: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25MW;额定进汽压力约3.8MPa(a),额定进汽温度:约390℃;
(2) 发电机:额定功率:与汽轮机功率相匹配;发电机最大连续功率:与汽轮机最大连续出力      (TMCR)相匹配,且功率因数为0.8;额定电压:10.5kV;额定功率因数:0.8 (滞后);发电机效率:      大于97.5%;空冷。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 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工地现场,供货商负责工地现场卸货;
4、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全部交货到现场。在满足招标人施工工期的前提下,供货商可根据招标人现场具体的施工条件,分批次将货物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安装,具体交货时间由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定。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投标人应为汽轮机的制造商,且该制造厂从事投标产品的生产历史应不少于20年;
3. 投标人应具有3台以上汽轮发电机组(单台25MW以上)已投运3年以上的成功业绩,并提供用户证明文件(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使用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
4. 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经营及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获取时间:2008年11 月 27日起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2008年 12 月 19 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08年 12 月 19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五、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08年 12 月 19 日上午9:30;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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