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电力局(鹿城、瓯海)用户配网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2008-11-27 16:4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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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力局(鹿城、瓯海)用户配网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有关单位:
2、建设单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次用户配网设备/材料分四个标段:
标段一:10kV合资空气绝缘金属封闭高压开关柜                45台
标段二:0.4KV低压开关柜                                   66台
标段三:10KV干式变压器                                   14台
标段四:10KV电力电缆                                   2564米
具体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产品。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等。
3、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 / 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得到拟投品牌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售后服务。
4、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5年至今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公开通报批评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申请书的全部费用,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对这些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二)组成申请书的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人应不加任何修改的按附件1格式以各标段为单位提交《温州电力局(鹿城、瓯海)用户配网设备/材料招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2)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3)授权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需提供原品牌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4)企业资质资信证明复印件;
(5)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等;
(7)经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制造商(代理商)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拟投标同类产品2005年至今的国内供货业绩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只须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表、签字盖章页)和用户使用报告(要求浙江省、温州市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报告分别单列),并加盖公章;
(10)拟投标同类产品国内成功商业运行三年的运行业绩表(要求浙江省、温州市的运行业绩分别单列),并加盖公章;
(11)主要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
(12)涉及重大诉讼的声明(若有);
(13)如发生过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三条第7款至第10款情况之一的,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14)如发生过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三条第7款至第10款情况之一的,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15)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并由授权代表按要求签字。
(四)提交申请书
1、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全部附件材料(附件应密封包装)分别装订成册,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2、愿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3、请于2008年11月27日~2008年11月3日(双休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将上述书面文件提交,逾期提交的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文件概不退回。
五、资格预审文件审查
1、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
2、招标人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认证、主要业绩、售后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五至七名申请人为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3、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六、资格预审结果另行通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可向上述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不邮寄发售)。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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