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南西江大桥(G325复线I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 

2008-11-27 14: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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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南西江大桥(G325复线I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招标)

   
详细内容:
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并首先进行资格预审。鉴于第一次招标的有效报名家数不足法定数量,现进行第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鹤南西江大桥(G325复线I期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连接江门市鹤山与佛山市的重要过江通道,主体呈东北往西南走向,起点与佛山市龙高路(省道362)及南庄至九江公路相接,终点接江肇高速公路龙口立交,全长15.062公里(其中主桥长5.293公里,推荐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刚构连续梁桥);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100km/h,工程总投资19198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3679.0万元);计划于2009年底开工,2012年全线投入营运。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鹤南西江大桥(G325复线I期工程)的投资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鹤山市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全部设施无偿交给政府指定的机构。
    3.潜在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或境外已办理工商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
    (2)注册资本   壹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   壹拾贰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  柒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注:总资产及净资产以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作为认定依据);
    (3)最近连续三年(2005、2006、2007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  贰拾  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
    (5)近五年在中国大陆境内有独立或控股投资并验收通车的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收费公路项目投融资业绩及营运管理收费公路的经验和业绩;
    (6)商业信誉良好,目前未处于被交通部或广东省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4.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申请的,各方均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30 — 11:30,下午14:00 — 16:00,北京时间)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辅助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不予接受。
    6.招标人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各自的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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