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AA/AF/XL、AE、EA建安工程招标 

2008-11-26 13:3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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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AA/AF/XL、AE、EA建安工程招标

详细内容:
工 程 编 号:QT10101020080016
工 程 名 称: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AA/AF/XL、AE、EA建安工程
公 告 时 间:2008年11月24日09:00时 至 2008年12月1日17: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AA/AF/XL、AE、EA建安工程,还包括暖通设备、给排水消防设备、电梯、电气配电设备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
招标部分估价:
预计开工日期:2009年03月0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0年12月15日
工 程 地 点:辽宁省瓦房店市东岗乡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有意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需先根据本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我方初审合格后,我方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其发放资质审查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并在必要时对投标申请单位进行源地评审。若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过多,
招标人不排除采用抽签或摇号等方式,确定不少于7家的投标单位。
企业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同类项目经验:近三年内具有核电工程施工经验。
其他: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人及两人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时受控于同一股东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1、今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2、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另:1、投标报名资料中规定的复印件,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2、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法人IC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验证;
3.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 签字生效的核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7、 基本银行账户的资信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8、 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11月24日09:00时 至 2008年12月01日17:00时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邮编: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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