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利直升机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采购 

2008-11-25 18:3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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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利直升机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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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14:47:36   
招标编号:HBQD-0811CJ-003-TP
招标编码:CBL_20081125_322365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就以下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HBQD-0811CJ-003-TP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海利直升机场制造有限公司厂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包:配电箱
第二包:电缆
第三包:灯具
第四包:消火栓及灭火器
第五包:通风机
四、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第一包:配电箱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第二包:电缆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拥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第三包:灯具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拥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同一个品牌且配件都是原厂配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第四包:消火栓及灭火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需具有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安全检测报告.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第五包:通风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拥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08年 11 月 26日至2008年12月 4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12月5日上午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08年12月4日16:00前。(有关采购文件技术方面的质疑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60819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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