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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详细内容: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对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二、招标内容: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热电联产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详见下表 1 热网疏水扩容器 2 原煤仓空气炮 3 全厂检修起吊设施 4 煤粉取样装置 5 自动喷水灭火设施 6 化学填料(树脂、空心球、浮顶) 7 主厂房低压柜 8 接口及发变组考核系统 9 装置 10 母联保护 11 锅炉补给水(含超滤反渗透程控、工业废水程控)控制系统 12 水网集中控制系统 13 全厂CCTV(工业电视)系统 14 中水增压泵站用水泵 15 中水增压泵站用电气高低压配电柜 备注:上述设备中的转动设备所配置的高压电机生产厂家为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哈尔滨电机厂,由投标方单独报价并以其中最高价计入总价,电机厂家由业主确认。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未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五、购买标书时间:2008年11月26日-12月3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 六、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6日11:00时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6日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乌鲁木齐·新疆电力宾馆 3、开标时间:2008年12月16日 4、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新疆电力宾馆 联系人:姜东方 程浩 联系电话:13683684479 010 63860819 电子邮件: dlzbjj11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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