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焦化制气厂80立方米/小时生产废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08-11-20 09:11 发布

287 0 0
昆明焦化制气厂80立方米/小时生产废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200803-1001
开标时间:2008-12-08
详细内容:受业主委托,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就昆明焦化制气厂80m3/h生产废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密封投标。
1.工程概况:昆明焦化制气厂主要是对昆明进行城市燃气用煤气的供应,煤气总量为:2.76亿m3/a);焦炭总量为:130万t/a);并新建了15万t/a焦油加工装置和5万t/a苯加氢加工装置。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昆明焦化制气厂80m3/h生产废水回用工程。
本项目装置定位:国内先进水平。
2. 招标文件编号: YZ200803-1001。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的范围为: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向业主提供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完成场地四通一平、地质详细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地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图(含道路、围墙、绿化等)、培训、试车、处理效率性能考核、环保达标、竣工结算、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特种设备、防雷、资产清册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建构筑物拆除由招标人完成。
5.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处理效率性能考核合格、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防雷、环保、职业卫生验收达标。
6. 工期:
最终竣工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前工程竣工并达标投产。
7.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7.2、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7.3、投标人组织机构中各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招标工作安排:
8.1  招标文件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如需电子版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0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3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0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5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 10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接受的形式(电汇、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一日递交。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邮编:100142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