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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焦化制气厂80立方米/小时生产废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08-11-19 17:11:22 招标编号:YZ200803-1001 招标编码:CBL_20081119_3205130 开标时间:2008-12-08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详细内容: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就昆明焦化制气厂80m3/h生产废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密封投标。 1.工程概况:昆明焦化制气厂主要是对昆明进行城市燃气用煤气的供应,煤气总量为:2.76亿m3/a);焦炭总量为:130万t/a);并新建了15万t/a焦油加工装置和5万t/a苯加氢加工装置。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昆明焦化制气厂80m3/h生产废水回用工程。 本项目装置定位:国内先进水平。 2. 招标文件编号: YZ200803-1001。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的范围为:总承包商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向业主提供废水处理回用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完成场地四通一平、地质详细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地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图(含道路、围墙、绿化等)、培训、试车、处理效率性能考核、环保达标、竣工结算、工程资料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特种设备、防雷、资产清册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建构筑物拆除由招标人完成。 5.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处理效率性能考核合格、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防雷、环保、职业卫生验收达标。 6. 工期: 最终竣工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前工程竣工并达标投产。 7.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7.2、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7.3、投标人组织机构中各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8. 招标工作安排: 8.1 招标文件从2008年11月19日至2008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1000元;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如需电子版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3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0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4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0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5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壹拾万元(¥ 10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接受的形式(电汇、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一日递交 联系人:张 雪 孟 思 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60819 传真:010-63850981 邮箱:zhaobiaoc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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