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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嘉兴电力局220kV海宁(500kV)-双山双回输电线路等工程施工招标 联系人:苏磊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gssulei2008@126.com 详细内容: 一、工程概况及标包划分: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期 工程规模 批文号 标包划分 1 嘉兴局 220kV海宁(500kV)-双山双回输电线路 嘉兴 150天 1、新建双回路线路12.5km,其中钢管杆段0.9km,普通铁塔段11.6km。导线采用4*LGJ-300/25钢芯铝绞线;地线一根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 浙电发展〔2008〕750号 浙电基〔2007〕1672号 标一 2 嘉兴局 220kV海宁(500kV)-潮乡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嘉兴 180天 海宁至庆云段截面采用4×300m2,庆云至潮乡段截面采用2×500 m2,本工程新建线路总长度约2×10.7+2*15.3km=52km:其中庆云至潮乡段2.3km与110kV潮乡至朝阳线同杆四回路架设,其余线路均按同杆 浙电发展〔2008〕750号 浙电基〔2007〕1672号 标二 3 嘉兴局 220kV海宁(500kV)-凤鸣双回输电线路工程220kV乾元-凤鸣改接为乾元-海宁 嘉兴 160天 1.新建线路长度为18.6km,其中新建四回路8.8km,双回路3.2km. 利用已建双回路的6.6km. 导线:采用2×LGJ-500/45钢芯铝绞线。地线:四回路采用3根地线,其中一根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两根采用OPGW;双回路部分一根采用JLB40-120,另一根采用OPGW,已建双回路的6.6km一根地线更换为OPGW。 2.新建单回路线路长度为0.4km,导线:均采用2×LGJ-500/4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JLB40-120。 (注标四中四回路工程量已含在标三中) 浙电发展〔2008〕750号 浙电基〔2007〕1672号 标三 4 嘉兴局 220kV海宁(500kV)-民谊双回输电线路工程 嘉兴 160天 新建线路长度为18.0km,其中新建四回路8.7km,双回路9.3km。导线:采用2×LGJ-500/45钢芯铝绞线。地线:四回路采用3根地线,其中一根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两根采用OPGW;双回路部分一根采用JLB40-120,另一根采用OPGW。 浙电发展〔2008〕750号 浙电基〔2007〕1672号 标四 5 嘉兴局 220kV汾湖-秀水开口环入正阳线一、二期工程 嘉兴 150天 1.开口220kV汾湖-秀水线的另一回线路环入正阳变的进线档,架线工程及线路改接工程费。新建双回路总长度0.08km。导线型号:2*LGJ-400/35,避雷线型号:JLB40-120。 2.新建线路总长度10.51km。其中四回路7.85km,双回路2.66km。本项目OPGW工程分别为汾湖变~正阳变、正阳变~秀水变两段线路上架设OPGW复合光缆;同时原220kV秀水~汾湖线上的一根LB20J-50铝包钢绞线地线更换为良导体,其中500kV汾湖变出口段3.0km更换为JLB40-150铝包钢绞线,其余段16.0km更换为JLB40-120铝包钢绞线,汾湖变~正阳变线路长度为18.30km,正阳变~秀水变线路长度为19.0km。 浙发改设计〔2008〕125号 标五 6 嘉兴局 220kV湖山4Q28线22#-69#改造工程工程 220kV汾湖(500KV)-瓦山线开口环入前进 输电线路工程 嘉兴 180天 1.本工程新建架空线路全长17.5km:全线双回路架设,其中钢管杆部分2.7km,普通线路部分14.8km。地线:一根采用JLB40-120铝包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 2. 220kV汾湖(500kV)-瓦山线开口环入前进双回输电线路全长1.838km,其中汾湖侧1.118km,瓦山侧0.72km;汾湖侧一根为OPGW(32芯),一根为JLB40-120铝包钢绞线;瓦山侧两根都为JLB40-120铝包钢绞线。 浙发改设计〔2008〕105号 标六 三、施工工期安排: 以上工程开工日期均按照2008年12月20日起,其他见上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认定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限送变电)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资格);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8、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具有承包完成11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八个的施工业绩,并具有220千伏施工能力,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9、潜在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资料参加投标报名,否则该投标人的报名无效。 七、投标资格初审具体安排: 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格初审材料,资格初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发售前进行。 2、资格初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⑵、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影印件; ⑷、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⑸、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业绩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注册地网省公司等单位)证明原件。 3、请投标人于 2008年 11 月 25 日 16:00 时前,按要求将资格初审材料提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初审后,届时将以“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 的形式通知初审结果,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联系人:苏磊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gssulei2008@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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