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发电绥中发电厂煤废水处理装置等设备招标公告 

2008-11-14 1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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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发电厂一期2×800MW脱硫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火电机组煤废水处理装置等设备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1、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绥中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火电机组(#3、#4机组),一期2×800MW脱硫改造工程(#1、#2机组)。
(2)资金来源: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本项目的其它投资方共同出资,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3)建设地点:绥中发电厂位于渤海辽东湾北岸、辽宁省和河北省交界处,山海关以东的辽西走廊西端,大秦、京秦、京山铁路末端的辽宁省绥中县境内。至大秦线终点站柳村站约40km,至山海关站23km。厂址附近有沈山公路贯穿,秦皇岛码头距厂区海域33海里。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标书费
(元)   
1 一期脱硫改造工程气、水系统阀门设备 500   
2 一期脱硫改造工程浆液管道膨胀节设备 500   
3 一、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热控仪表成套 500   
4 水箱浮顶 500   
5 控制屏和表计屏 1000   
6 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1000   
7 燃料扩音呼叫系统 500   
8 煤废水处理装置 1000   
9 起重机             500  
3、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并满足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满足2(5)表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报名资质文件不接受传真形式):
a)时间:2008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b)请按附件要求提交资料。
5、开标时间:2008年 12 月 3 日(暂定)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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