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2008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08-11-11 17: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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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2008年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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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10:55:26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81111_318403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西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分别以桂水水管 [2004]12和桂水技[2005]4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一期和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总投资分别为518.22和2252.55万元。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地区[2008]871号文下达了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2008和2009年度投资计划分别为300万元和25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300万元和25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已在百色市水利电力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该项目招标进行了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建设规模: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堤防长2446.82米。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2月18日,完工日期为2009年5月30日,计划工期163天。招标范围: 隆林县城区防洪整治一期工程桩号4+760~4+820段,隆林县新洲河(城区段)防洪整治(二期)工程桩号4+420~3+256.59段,建筑和安装工程投资约350万元。本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广西或百色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踏勘现场: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于2008年11月18日9时集中前往踏勘现场。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址:2008年11月17~21日。标书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正,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另计。
4.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持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验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6. 截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12月7日,
  联系人:张  雪    孟思雨
电话:15811192124    010-63850981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zhaobiao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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