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 

2008-11-11 14:5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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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
   
详细内容:
平江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依据岳发改投审[2008]025号文件批准,选择平江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BOT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运营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江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招标人: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
设计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万m3/d。(一期建设规模)
项目位置:平江县城区
二、招标范围和特许经营期
1、经平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指挥部对平江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本项目污水处理业务,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行与维护,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平江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并保证能正常运行。
2、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25-30 年(含建设期1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持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废水类)正式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过去5年中,投标人必须在境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的投资、建设和良好运营两年及以上的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如合同和用户意见书);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资产负债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附2005、2006和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
5、承诺中标后在平江县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项目公司,且一次性注入资金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5%。
6、承担项目部分前期费用(环评可研、征地、拆迁、设计等)。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2日 至2008年11月22 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时须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③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⑤银行资信证明、⑥近三年财务报表、⑦类似项目BOT合作协议等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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