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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湖北段站前工程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湖北 详细内容: 新建石武铁路客运专线(简称“本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铁道部铁建设《物资设备管理办法》[2006]83号文和铁道部铁建设[2007]2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建铁路石家庄至武汉客运专线湖北段站前工程甲控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湖北段北起豫鄂两省交界的沙地湾大桥武汉台,起始里程为DK1041+550.14,途经孝感市所辖的大悟县、武汉市所辖的黄陂区,南接天兴洲长江大桥DK1178+600,境内全长134.033k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5.《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 [2008]179号) 三、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在武汉铁路局工程交易所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或武汉铁路局工程交易所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制造工厂(或集团公司)有3年良好的销售业绩,其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并在近三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二个项目供应业绩; 3.投标物资代理公司有3年的良好的销售业绩,有一次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同类物资代理的良好业绩; 4.投标物资对应制造工厂的要求:水泥:生产厂拥有年产8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00万吨以上;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钢绞线:年产8万吨以上;锚具: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锚具年产量400万孔以上;混凝土外加剂:投标人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名单范围内,速凝剂必须满足国家低碱标准要求; 5.除钢材外,所有包件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须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4亿元人民币以上; 6.投标人2006和2007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工厂和其代理人不得在同一个包件中投标; 8.具体合格投标人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物资分包清单见附件 六、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2008年11月7日通过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在规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武汉铁路局工程交易网予以发布。 2.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11月10日17: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交易表11)传真至招标人。 3.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水泥包(SW08Ⅰ1.1~SW08Ⅰ1.4)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钢材包(SW08Ⅰ2.1~SW08Ⅰ2.4)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钢绞线包(SW08Ⅰ3.1~SW08Ⅰ3.3)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锚具包(SW08Ⅰ4.1~SW08Ⅰ4.2)及外加剂包(SW08Ⅰ5.1~SW08Ⅰ5.5)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交易证、投标申请表(交易表11原件,一式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明产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原件,以确认符合资质要求。 (3)发售时间:2008年11月13日~11月19日8:30~17:30时。 4.答疑:投标人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需在2008年11月18日17:30时前以书面的形式签字盖章后传至招标人,同时将澄清问题的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电子信箱;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武汉铁路局工程交易网上予以公布。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务必持交易证于2008年12月4日8:30~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按弃标处理。 6.开评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招标人于2008年12月4日10:30时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评标时间预计为2008年12月4日~12月6日。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供每包件为拾万元(¥10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2008年12月1日17:00时前办理完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招标人。 联系人:赵江萍 张雷 电话 :010-58688281 15811567004 传真 :010-58681403 邮箱 :taige44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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