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超锅炉本体(#1锅炉本体及电除尘间)照明灯具材料采购 

2008-11-07 16:4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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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锅炉本体(#1锅炉本体及电除尘间)照明灯具材料采购
联系人:苏磊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gssulei2008@126.com   
详细内容:
受委托,对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锅炉本体(#1锅炉本体及电除尘间)照明灯具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天津北疆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锅炉本体(#1锅炉本体及电除尘间)照明灯具材料采购
2.招标编号:GXTC-0803056
3.设备清单、数量、交货日期及招标文件售价如下表所示:
设备名称   标书款(元)   保证金(万元)   数量   交货进度
锅炉本体照明
500
1.5
约875套
2008年12月5日
4.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要求(下列条件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凡是不满足如下条件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亦即按照无效标处理。):
4.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4.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4如果有一家以上的投标人属于同一家母公司,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5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6 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标的货物相同/相近产品资格的、有提供招标设备高质量的能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4.7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生产过照明灯具的业绩和良好的使用业绩,所投标的照明灯具其附属设备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并经国家级鉴定的产品。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具体业绩中必须包括4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厂配套主厂房照明灯具至少2年的成功运行经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联系人:苏磊
联系电话:010-58681430     13240033618
联系传真:010-58681403    联系信箱:gssulei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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