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安装工程招标 

2008-11-07 15: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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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安装工程招标
  
详细内容:
一、工程概况
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吴村,北临省道洛阳至洛宁公路(S323),距县城2.5km。建设规模为2×12MW中温中压抽凝机组,配2×75t/h生物质燃烧锅炉,以当地的农作物秸秆为燃料,黄色秸秆约占70%,黑色和灰色秸秆约占30%。项目由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已经于2007年1月16日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能源[2007]33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豫西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主、辅生产系统设备的安装:
1、热力系统;
2、燃料供应系统;
3、除灰系统;
4、水处理系统;
5、供水系统;
6、电气系统;
7、热工控制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业企业电力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5、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5:00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出售,整套文件(含电子版)的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费100元,在收到汇款凭证后当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并同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标文件购买人。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本项目不集中组织标前答疑会。如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六、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是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时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定于 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开标。
联系人:朱军
电话:010-88129499 58681404 013366557881
传真:010-58681403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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