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明委[200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城市规划管理文明行业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成效明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做到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行业文明单位建成率达到80%以上。 二、坚持依法行政,业务水平领先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坚持城市规划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审批举报投诉电话五公开,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主要业务工作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三、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科学发展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法规,完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充分利用自动化办公平台和现代科技手段,推进规划管理审批网络化、自动化,逐步建立起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规划管理体制。 四、积极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切实转变职能,勇于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效能明显提高,作风明显改进。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坚决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普遍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经常开展有行业特色的道德实践活动,行业内普遍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涌现出一批有影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行业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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