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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燕城监狱二期工程第二标段(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详细内容: 1、司法部燕城监狱二期工程第二标段(弱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4610㎡,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呼叫对讲系统、IC卡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 统、周界预警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系统集成系统等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 储、安装、布线施工和电气接线、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 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等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三河市 2.3招标范围:弱电系统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弱电工程施工及深化设计。 2.4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7月15日。 2.5本工程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6 投资金额:790万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4、企业业绩:近五年(2003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内承担过公、检、法、监狱、劳教、军队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弱电工程的设 计施工,预审时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承担此类工程的施工合同原件。 5、项目经理或建造工程师: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二级以上,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6、招标人对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工程 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联系人:萧雨 电 话:010-51953873 手 机:13683237263 传 真:010-5195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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