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标志速度调整工程保障措施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8-07-16 08:24 发布

419 0 0
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标志速度调整工程保障措施及环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杭徽高速公路浙江段标志速度调整工程保障措施及环保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厅浙交函[2007]21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
    1. 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施工合同段:
    第一施工合同段:工程主要内容为桩号K0+000-K121+863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
    第二施工合同段:工程主要内容为桩号K18+298-K85+606(汪昌段)路段的声屏障工程。
    第三施工合同段:工程主要内容为桩号K18+298-K121+863段路基排水边沟改造工程。
    以上三个施工合同段施工计划工期均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2. 资质等相关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已在浙江省交通厅诚信系统公示的,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同类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并满足本次招标强制性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第一施工合同段或第二施工合同段的一个标段的投标。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浙江省交通厅诚信系统公示的,具有同类公路工程施工经历并满足本次招标强制性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三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 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7日至7月18日9: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9: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
    5.招标人定于2008年7月31日9:30时在杭州嘉海大酒店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第1、第2、第3施工合同段投标担保金额均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联系人: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B Color Smil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