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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第二批国内招标设备采购 受委托,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第二批国内招标设备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 投标文件。投标人可投一个包或多个包。 1. 招标货物名称: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扁锭锯切机 1台 13个月 2 重型数控轧辊磨床 1台 14个月 3 轻型起重机(用于铝加工行业) 30台 熔铸车间合同生效后9个月;板带车间合同生效后13个月 4 主变压器(SFZ11-31500/110) 2套 合同生效后 9个月交付买方现场 5 10kV高压开关柜(KYN28A-12) 27面 合同生效后9月交付买方现场 全封闭组合电器 综合自动化系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产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或代理商。 2.2企业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 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4具有制造招标设备的业绩,运行良好,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参加包4、5投标的单位注册资本金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8日每天9:00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每包500元。标书费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 。标书费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8月4日09:30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并将相关凭证与 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在开标前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银行卡,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定于2008年8月4日09:30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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