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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00MW燃煤机组 国电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00MW燃煤机组烟囱防腐工程 项目名称:国电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00MW烟气脱硫改造项目烟囱防腐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本工程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乡石头坡村西,地处宝鸡市区东北约32km处,东距凤翔县城约19km。西临宝中铁路和千河,东靠石头坡村和宝冯公路。电厂位于千河Ⅱ级阶地,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地东北高西南低,自然坡度14.3‰,厂址自然标高在643-659m(黄海高程)之间。 本工程在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不设GGH的情况下,对原有烟囱内衬进行防腐改造工作,本烟囱防腐工程指定采用进口涂料的方案,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烟囱的具体情况及要求进行投标,并根据自己掌握的有关国内外此类脱硫烟囱内衬防腐的资料或经验,提出满足技术要求、节约投资、成熟可靠的最优方案,且在国内、外均有成功的运行业绩。 投标须知: 第一阶段开标前应递交的文件: 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七份;  投标报价(单独密封,纸质文件一正二副、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 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  电子版投标文件(即: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 第二阶段开标前应递交的文件:  澄清文件  修正报价(若有,单独密封,一正二副)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任意一种形式:○1银行汇票○2支票(仅限于北京地区投标人使用)○3银行电汇。 注意:本项目拒绝接收保函或担保,以及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密封原件且与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同时提交。 4、银行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汇款单上写明“GD-08ZBJG097字样,且要求不得晚于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汇出,此外需单独密封电汇底单复印件,并与投标文件分开密封且同时递交查验。 联系人:萧雨 电话:010-51953849 51953048 手机:13683237263 传真:010-5195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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