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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来电厂一期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广东惠来电厂一期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二、 招标编号:0724-0800C735N658 三、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四、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五、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来县靖海镇 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广东惠来电厂一期3、4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分为A、B两个标段,其中3号机组及公 用部分(除输煤系统外)建筑安装工程为A标段,4号机组(含输煤系统)建筑安装工程为B标段。 八、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3号机组主厂房或锅炉房浇筑第一罐混凝土为准;竣工日期:3号机组以开工日期起推算23个月;4号机 组以开工日期起推算26个月。 九、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4)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A.具有独立完成至少一台已投产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B.具有独立完成至少两台已投产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超临界燃煤机组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含热力系统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 报名阶段必须指定建筑工程部分的分包人(只能有1个分包人且必须同时满足:(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 上资质;(2)具有独立完成已投运的单机容量 600MW及以上的燃煤机组主体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3)在本标段中只能作为一 个投标申请人的分包人)。 5)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证或一级建造师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同时参加A、B标段的投标。 2.近3年内,投标申请人应: (a)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b)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c)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成为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07月16日~2008年0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十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资格预 审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 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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