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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电厂一期燃煤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汕尾电厂一期3、4号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汕尾电厂一期3、4号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 2. 包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套) 第1包 高压加热器 2000元 第2包 除氧器 2000元 第3包 凝结水泵组 1000元 第4包 电动给水泵组及汽动给水泵组 2000元 第5包 给水泵汽轮机 2000元 第6包 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1000元 第7包 电除尘器 2000元 第8包 磨煤机 2000元 第9包 给煤机 1000元 第10包 锅炉电梯 1000元 3. 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配套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第6包汽机房桥 式起重机、10包锅炉电梯除外,其要求见3.2.3和3.2.4)。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 属机构有关联。 (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次招标除第10包锅炉电梯外,其余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至7月17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须知: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按附件格式编制的报名文件正本副本各一套,内容包括: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 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资质和 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书面文件两套,报名文件的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 格式)需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办理购买手续。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见第1条,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 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截标、开标安排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暂定2008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到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三寓宾馆,若有变动另行 通知。 联系人: 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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