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A标段主楼五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详细内容: 受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A标 段主楼五金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 投标。 1.招标内容:五金,约4500套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供货人(须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2) 财务状况良好(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评估证书(如 果有));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30万元人民币; (4) 生产厂家应有5年以上的产品生产经验; (5) 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6) 投标人须在近3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0日期间)至少有4个单项合同金额300(含)万元以 上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已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等); (7)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其境内总代理(或独家代理 )那里获得了唯一授权,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其投标产品的来源、获得代理的渠道给予清晰地说明。投标 人如为代理商,针对每个品目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家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 的唯一授权书;或者出具制造厂家的境内独家代理(或总代理)为本项目给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书,同时该独家代理(总代理)应提供制造厂家给予其境内独家代理(总代理)的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必 要时,须提供正本予以验证)。如已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该产品的制造厂家和独家代理(总代理 )自动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 (8) 投标人的五金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9)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不得参加投标; (10)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11)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正在处理的重大 纠纷和诉讼; (12)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13)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 3.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7月日7月日-7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以成本价出售,售后不退。 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7月16日中午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所有问题传真和发送电 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件须加盖公章) 5.样品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规范 乙部技术规格书 6.递交样品时间、地点: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一致。 7.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并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支付。投标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等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9.定于2008年8月7日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1-2人,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出席开标仪式。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