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08-07-10 16: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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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苏木
工期安排:2008年8月1日开工,2009年8月31日竣工。
二、本次招标范围
1、辅助运输汽车修理间;
2、自卸卡车修理间;
3、工程机械修理间;
4、机加工电修车间;
5、机油、润滑油库;
6、综合材料库;
7、汽车备件库;
8、材料棚;
9、钢材库;
10、汽车清洗间;
11、硝酸材料库。
招标内容包含以上工程的主体、装饰装修及水、暖、电、照等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单位(以下称“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有三个24米及以上跨度厂房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
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职业安全证书)。
B. 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同类的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 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项目经理应具备施工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55周岁,项目经理须长住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D. 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 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计划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并要求投标单位货币资金与存货之和(不含在建工程)大于目前已承担工程的剩余部分与本工程准备投标部分之和的10%。
F. 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 投标单位不得转包。
H. 独立处理同类工程相关事宜的能力情况。
I. 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发生的质量事故统计报表和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1.发售时间:2008年7月8日-7月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五、截/开标时间:2008年7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馨
电 话:010-51953573  51953544
手 机:13401096246
传 真:010-51953510
E-mail:zv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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