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面貌,维护首都市容观瞻,确保有序建设,北京市规委、建委、市政管委、市园林局等四委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清理整顿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暂设及施工现场围挡(以下简称暂设围挡)。今后,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单色或彩条尼龙纺织布、尼龙纱网等软式围挡,应使用成型的铁制围挡,围挡外侧应统一喷涂,有条件的应在与人行道之间种植绿篱。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4月25日前完成各自位于城近郊区和远郊区、县卫星城、风景名胜区及城市道路、公路两侧各类施工现场暂设和围挡的清理整顿。凡未经批准建设的暂设围挡属违法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主动报告,由施工现场所在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经批准的暂设和围挡凡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清理整顿,达到整洁、美观、安全。不够整洁、美观的可采用清外立面。粉饰喷涂等方式整理,达不到要求的应拆除重建。提倡采用整体盒子房、复合材料板房类轻体结构活动房屋等作工程施工暂设。建筑工地的暂设和围挡不得超出建设用地边界线,不得在代征地内安排,超出的应予退出,并重新申请位置安置。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建设、治理、使用暂设和围挡,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出租、转让。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市园林局将会同有关区、县政府联合组织对现有建设工地清理整顿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要求清理整顿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予以处理。 (尔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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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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