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施工安全监督治理水平,广东省将全面实行建设施工安全评价制度,对在建工程分5个阶段,从开工前施工预备、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饰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每个环节进行安全评价,使各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具体的操作办法该省建设厅正在抓紧修订。 据悉,今后凡新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评价监督,及时纠正受监工程的不安全行为,并将安全评价不合格的工程及时上报处理。当碰到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情况时,安监机构可签发《停工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 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管处负责人介绍,从今年以来该省发生的38宗建设安全事故看,施工现场混乱,缺乏有效监管是主要原因之一。有的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为节省成本而减少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使工人得不到应有的劳动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对大量招聘的民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有些重要的技术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冒险蛮干,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加强施工现场治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今后,施工安全评价将归入工程验收备案文件,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挂钩,与市场准入挂钩。 (陈韩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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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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