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施工质量获得整体长城杯,发展商将在原工程造价基础上按工程预算的5%额外奖励给施工单位,总奖金额高达1000万元”。这是日前北京锦绣大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在东在北京市建委组织的“锦绣大地”公寓的开标仪式上,对所有参加竞标的施工单位作出的承诺。 北京市建委招标办负责人说,这是今年实施《招投标法》以来,参加市建委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中唯一一家对施工企业作出重大奖励承诺的发展商。据介绍,迄今为止已经有1200多家房地产项目参加了市建委组织的投标,其中已有5家被确定为与国际接轨的试点单位,“锦绣大地”公寓为第6家试点单位。市建委招标办负责人说,招投标是运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手段,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办法。过去,有的施工企业用欺骗手段“夯甲方”以牟取暴利,有的发展商为了减少投资,不惜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迫使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就范,施工企业于是不得不以偷工减料、使用假冒伪劣的建材等不正当手段来确保自己的利润,从而导致了“豆腐渣”工程,而最终受害的是老百姓和发展商长远的利益。 张在东认为,以往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板子都打在施工企业的屁股上,而实际上工程质量早在发展商对施工单位招标时就已经“命中注定”了。有人说,“锦绣大地”花这么多钱鼓励施工企业去夺杯有点不值,而张在东却认为,是否下真功夫夺取“长城杯”,体现了发展商的社会责任感,他称“长城杯”是“无价之宝”。 据了解,北京市每年都要在“市优工程”的基础上评选“长城杯”。1999年共评选出42个结构“长城杯”和32个整体“长城杯”住宅项目。市工程质量协会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2000年的“市优工程”申报项目已接近100个,超出了往年。这表明,工程质量已越来越被发展商所重视。参与此次招投标的几家施工企业的代表说,以前对施工企业能否确保工程质量多数以罚为主,像“锦绣大地”这样从正面引导和鼓励的做法还未曾见过。 ■文/本报记者 周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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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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