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治理规定》,依法加强北京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治理。 《规定》明确提出,自今年9月1日起,凡在北京市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城市道路、地铁车站、城市铁路车站和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等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共有残疾人46万多人。北京现已在22条大街铺设了盲道,总长近170公里;有10余座体育馆和大型公共设施完成了无障碍改造;修建了20余座坡道工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建设单位不建或者不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有的单位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无障碍设施无法使用;由于日常维护治理跟不上,致使无障碍设施损坏严重,造成“无障碍上有障碍”。 《规定》明令禁止损害、侵占无障碍设施,严禁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否则将依法对违规者予以处罚。 (李煦) |
-
2012-07-20
全部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