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国家建材局发出通知,要求在七个方面下功夫 

2007-12-31 23:20 发布

1160 1 0
局文  本报讯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关于今年开展“治理年”活动的精神,国家建材局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在建材行业开展“治理年”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治理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当前建材企业存在的治理松懈、纪律松弛、效率不高、效益低下的问题,“治理年”中要继续开展学邯钢活动,从严治企,重点抓好以财务治理和质量治理为中心的各项企业治理工作。主要包括七项内容,一是加强企业治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权责明确、治理规范。  二是加强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决策治理,提高建材企业战略决策水平。企业的战略决策既要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又要围绕市场的发展,适应市场变化。力求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尽量避免因盲目决策造成的损失。  三是加强建材企业成本治理和资金治理,严格会计制度。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消耗定额,建立追踪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核算体系,开展目标成本治理。  认真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治理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切实改变目前在一些企业存在的资金治理分散、缺乏监督、效率低下的状况,建立既能保证内部各单位合理的资金需求,又有利于集中统一控制和运作的治理体制。  四是狠抓产品质量治理,以质量求发展。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杜绝无标准生产;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满足的宗旨,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争创名牌,实施名牌战略。  五是狠抓建材营销治理,进一步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树立现代营销观念,采用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营销方式,努力提高营销水平。  六是加强企业人事、劳动和工资治理,切实解决企业内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干部能上不能下,收入分配与责任、贡献脱钩的不合理状况。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抓安全,促治理,保效益。  《通知》对建材行业开展“治理年”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充分熟悉开展“治理年”活动的必要性。当前在建材企业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改代管”、“以股代管”等轻视和忽视治理的现象。一些企业现代化治理知识和技术应用普及率较差,决策水平落后,治理规章制度废弛,跑、冒、滴、漏严重,治理水平严重滑坡。目前多数亏损企业的亏损根源在治理不严上。因此,全面加强和改善国有建材企业治理,是实现企业扭亏增盈、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年”活动,对巩固建材行业近年来改革与脱困工作成果、促进国有建材企业实现三年两大目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展“治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督促企业经营者加强治理,并对国有大中型建材企业治理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情况、经济效益变化情况、产品质量提高情况、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和企业内部各项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三是积极发挥各级建材工业协会等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支持他们组织行业治理经验交流,开展建材行业治理现代化成果评审和表彰活动。今年国家建材局将和人事部联合表彰一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行业先进治理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的企业治理经验。学习和推广“东方集团”滕增寿、山东水泥厂张才奎发展壮大、搞活企业的先进经验。同时还要注重总结在开展“治理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经验,以先进带动全行业企业治理水平的提高。要充分利用《中国建材报》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五是指导和帮助国有大中型建材企业对本企业的治理规范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堵塞治理漏洞,加强基础治理,同时还要加大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力度,鼓励治理成果创新。
B Color Smilies

全部评论1

楼主新帖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