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行业实施“四大禁令” 

2007-12-31 23: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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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伟强  [焦点网新闻]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鼓励使用新型节能环保建材,根据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建材行业将从今天起实施“四大禁令”,淘汰落后产品,推广使用新型建材。  “四大禁令”包括:  第一,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长江、黄河中上游等天然林保护、生态建设工程地区的天然林及天然珍贵树种为原料生产门窗、地板。使用速生丰产林木材生产门窗、地板要经过干燥、防腐、防虫、防潮、阻燃、改性处理,提高其使用寿命。  第二,自2000年6月1日起,各直辖市、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时截止期限为2003年6月30日。  第三,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淘汰砂模铸造铁排水管用于室内排水管道,推广应用硬聚氯乙烯塑料排水管和符合《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及管件》要求的柔性接口机制铸铁排水管。  第四,自2000年6月1日起,在城镇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用热镀锌钢管,推广应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管、三型无规共聚聚丙烯管等新型管材,其中,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广应用铜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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