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材局日前发出《关于实施水泥新标准过渡期间具体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三项水泥产品标准于199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原标准自2000年12月1日废止。1999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为新老标准并行过渡期,过渡期内以原标准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水泥标准的平稳过渡,《通知》要求各级建材主管部门继续做好水泥新标准及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7-1999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及时反馈标准宣贯情况。各水泥企业应尽快完善新标准强度检验试验条件。深入开展新标准强度检验准确性的对比验证检验工作,委托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具体提出实施意见。 《通知》要求各水泥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要认真做好新老标准检验强度关系的数据积累,适当调整生产工艺参数,提高水泥产品质量。自2000年7月1日至12月1日,“六大”通用水泥产品出厂时应在包装和出厂通知单上同时标注新老标准的两种标号。在新老标准并行过渡期间,新标准砂厂建成前,ISO试验标准砂仍按现有渠道供给。 《通知》还说,通用水泥质量等级和水泥企业质量治理规程将适时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同一编号的水泥应同时填报新老两种标准的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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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