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活用水定额10月起实行 标准并非一成不变 

2007-08-21 10: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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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厦门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将于10月1日起实行。《定额》包括了我市10个门类、13个大类、21个中类的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定额》会不会对市民的用水支出造成影响?它所列出的数据又是通过什么方法,根据什么原则产生的?昨日,记者专访了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李泉水。  
 并不意味水价要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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