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当前涨价并非通货膨胀前兆 

2007-08-21 10: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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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6%,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      目前涨价主要是结构性的      问:社会上对当前的物价上涨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是结构性的,也有人认为是全面通货膨胀的前兆。请问您怎么看?       答:我们认为目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有八个类别,1-7月份累计上涨3.5%中,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的影响是最大的。1&;mdash;7月份食品类价格上升8.6%,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2.9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升4.1%,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5个百分点。两类价格的影响达3.4个百分点。其他六大类价格升降相抵,对价格总水平上涨几乎没有影响。从工业品出厂价格看,1-7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上升2.7%,升幅比去年同期减少0.2个百分点。从生产资料价格看,1-7月份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升3.8%,升幅比去年同期减少2.3个百分点。      问:食品价格为什么出现大幅度上涨?      答:这一轮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既有国际市场涨价的影响,也有成本增加的推动;既有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也有个别经营者不正当行为的推波助澜。      首先,全球粮食减产和石油价格飙升,直接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其次,成本增加的推动。随着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第三,生猪供求的失衡。      应当指出的是,个别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剧了食品价格的上涨。有的行业协会召开会议,号召企业集体涨价,转嫁成本增支压力;少数企业和经营者串通涨价、合谋涨价;有的企业趁机哄抬价格;个别媒体炒作和不实报道,不法分子造谣惑众、捏造涨价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价格上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介组织不得操纵市场价格      问:对个别经营者不规范的定价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第一,区分成本推动合理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允许生产经营者合理转嫁成本。但一是要成本确实明显增加。二是提价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不得借机抬价,跟风涨价。第二,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尊重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化情况自主定价。但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协调价格、集中涨价。第三,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价格、成本、供求等信息服务,加强价格自律。但不得通过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联手提价。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发布价格信息要客观、真实、准确,不得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人心恐慌,扰乱市场秩序。      居民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2元      问:政府在安排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食品价格上涨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据国家统计局测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生活,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2元左右。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2%,农民现金收入增长13.3%,按此计算城镇居民每人每月增加收入146元,农民每人每月增加收入52元。因此大多数居民家庭可以承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对于城镇的低收入阶层,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二是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三是加强对城乡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      问:对大中专学生有什么措施?      答:今年中央财政增加拨款77亿元,用于提高奖学金、助学金标准,并扩大发放范围,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国务院要求各地要畅通销售渠道,采取定点供应、临时补贴等方式,保证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副食品供应,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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